致广大市民及驾驶人的一封信(驾驶人车辆停放交通主干道)

小编

广大市民及车辆驾驶人朋友,您们好!

为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积极传导文明交通正能量,在此,我们向广大市民及驾驶人朋友发出“文明交通,你我同行”倡议:
1.坚决拒绝酒醉驾。
坚决杜绝饮酒后驾驶机动(含摩托车),遇同行人员饮酒后要驾驶机动车的,应主动劝止,拒绝乘坐违法车辆;
2.文明停车。
机动车必须在指定的停车泊位依次顺向停放,不越线停车,不在车行道、人行道或其他妨碍交通的地点任意停放,严禁占道停放、并排停放、斜向停放;
3.文明行车。
自觉遵守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不闯红灯,不逆行,不争道抢行,文明礼让行人;驾驶和乘坐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走专用车道,避免事故伤害,夜间要开启车辆灯光;
4.安全上下车。
车辆上下乘员应紧靠路边顺向停车,注意观察后向来车,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即上即下,不得妨碍其他车辆通行;
5.安全行车。
驾驶车辆进入国省道及城市道路主干道时,应降低车速,注意观察主干道车辆通行情况,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再顺向进入主干道,不得猛冲、急转、急停。
在国省道等主干道行车时要尽量与大货车保持必要安全距离,避免靠近大货车驾驶人视线盲区和转弯区域;
6.应急处置。
遇车辆发生故障,或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不能驶离路面的,应打开车辆双闪灯警示,在车辆来车方向安全距离(高速安全距离不少于200米)摆放三角警示牌,车上人员离开车辆在安全区域报警,等待处警和救援。
如发生轻微刮擦事故,可使用“交管12123”APP走轻微事故快处程序,尽快撤离事故现场,避免引发交通拥堵;
安全畅通出行是我们的共同目标,也是全社会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更需要您的积极参与与大力支持,发挥模范示范作用,用自身文明的交通行为争做表率,争当文明交通的模范遵守者、义务管理者、积极宣传者,带动全社会共建、共享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黄冈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3年12月8日
审 核:阮景红
校 对:刘 亚
编 辑:张赫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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