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将自己“搬”进牢房(盗窃牢房嫌疑人专案组并处)

洛阳警方成功

侦破一起入室盗窃案

盗窃金额高达200余万元

终将自己“搬”进牢房(盗窃牢房嫌疑人专案组并处) 汽修知识
(图片来自网络侵删)

让人匪夷所思的是

这个小偷不仅偷了

喝的、用的

连原木茶几、凳子

……

都不放过

甚至得手后

在呆到天亮才走

嚣张至极!

一起来看看案发经过吧!

7月16日,伊川县局接群众报警称,伊川县城关镇一群众家中被盗,白酒、洋酒、黄金首饰、名贵手表、人民币及外币等财物被盗,窗户上有被撬的痕迹。

接报案后,刑侦大队立即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
专案组民警通过视频监控及现场勘查,确定了嫌疑人在7月16日凌晨翻墙进入受害人院内,使用工具将二楼窗户撬开进入屋内,并在早上5时许盗窃得手离开。

专案组民警根据嫌疑人的体貌特征及作案手法,对周边发生案件进行串并,发现该嫌疑人在7月15日晚上在该小区一群众家中盗取名酒、洋酒若干,原木茶几、凳子等物品;7月19日又在该小区另一群众家中进行盗窃。
该嫌疑人短短几天在同一个区内接连盗窃三起,涉案价值高达200余万元,并且在群众家中一直呆到天亮才走。

专案组通过大量、反复的现场勘查、视频追踪,对案件进行还原和深度研判。
最终,经过在洛龙区、伊川县、嵩县三地16天的持续工作,确定了嫌疑人身份信息及落脚点。

8月1日,专案组在嵩县县城一小区内将嫌疑人张某抓获,在其家中将被盗物品悉数找回。
嫌疑人张某已被伊川县局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盗窃,总是防不胜防

唯有大家提高防范意识

做好防盗措施

才能让蟊贼无从下手

避免财产的损失

以案

入室盗窃重点时段为深夜凌晨,因在店铺打烊和市民熟睡时方便下手。
为此,提醒广大市民:

①要将贵重物品锁进柜子里,尽量少放在外露位置。

②不要在家中、内存放大量现金或其他贵重物品。

③在房屋、店铺门外或企业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和防盗报警器,强化物防、技防设施。

④若被盗后要立即报警,保护案发现场,以便警方及时侦查,尽早破案。

⑤如遇被抢要保持冷静,避免与对方发生对抗冲突,尽量记住对方的体貌特征、车辆特征和逃跑方向,在确保安全后,第一时间报警求助。

法 律 规定

【盗窃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治安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数据来源:中央气象台

来源: 平安洛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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