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安考试共有四个科目,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科目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基础》为公共科目,《安全生产专业实务》为专业科目。
注安考试有几个科目注安考试共有四个科目,考试科目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基础》、《安全生产专业实务》,题型分为主观题和客观题。
公共科目的考试题型为客观题,分为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两部分。专业科目试题包括专业安全技术和安全生产案例分析两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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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符合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具有高级或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并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0年的人员,可以免试“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技术基础”2个科目。
另外,本科毕业时所学安全工程专业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人员,可以免试“安全生产技术基础”科目。
已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的,可以免试公共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变更专业类别等事项的依据。
安全工程师免考科目材料1、从事安全生产业务年限证明材料(劳动合同或单位证明及社保清单)。
2、免考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技术基础》科目的人员,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和安全工程专业经过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材料。
3、免考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技术基础》科目的人员,提交高级或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