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多月的时间内
这个专门瞄准酒后开车群体的碰瓷团伙
在江门疯狂作案14起

勒索钱财近7万元
日前,江海警方重拳出击
一举铲除这个毒瘤
将4名团伙成员抓获
该碰瓷团伙已被省公安厅认定为涉恶势力团伙
因为其具有明显的恶势力性质:
●有组织,内部有明确分工
●人数不少,成员固定
●采取威胁和恐吓手段,具有暴力性
●采取非法手段获取非法利益
酒后驾车撞宝马 赔了一条金项链
2018年12月30日凌晨3时许,市公安局滘头派出所接到事主吴某报案,称其与朋友梁某等四人从酒吧出来驾驶小汽车离开,行驶至江海区滘头路段时,与一辆宝马牌小汽车发生碰撞并被截停,宝马车上先后下来了4名男子,以事主吴某朋友梁某在驾驶小汽车时撞坏了宝马牌小汽车的前大灯及相撞时刮到了前护杠处为由,要求赔偿人民币10000元。
当时在场的4名男子还将吴某与朋友一一分开协商,由于事主一行刚从酒吧离开,担心对方报警,因此妥协并提出将自己佩戴的一条金项链作为抵押。驾驶宝马牌小汽车的司机李某一把抓过金项链,然后迅速与其同伴驾驶车辆离开。吴某发觉情况不对,立即报警。
根据吴某提供的情况,民警分析该起案件疑似一宗敲诈勒索案。调查期间,民警发现宝马车碰瓷勒索钱财的案件近期在江门市区也屡有发生,遂迅速上报江海公安分局刑侦和网警等部门。随后,江海警方从刑侦、网警和派出所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工作。
连续作案终落网 牵出案件十余起
专案组民警经过大量走访调查并梳理案发周边的视频监控,迅速锁定了涉嫌作案的车辆为一辆灰色宝马牌小汽车。民警利用智慧新警务,调取大数据对比分析,发现该车辆的实际驾驶人李某(男,32岁,广东化州人)等四人的基本情况。
今年1月9日晚上,李某等人开车来到江门苏荷酒吧门外蹲守寻找作案目标,在凌晨五点多钟的时候,事主王某跟朋友从酒吧出来准备开车去育德附近吃宵夜,在行驶到白石大道红绿灯附近被尾随而来的李某开车剐蹭,随后李某等人以王某酒后开车要报警威胁,提出让王某支付1.5万元私了。
王某自知理亏,于是答应了李某等人的要求,当时王某身上现金不够,于是李某等人开车将王某载到育德附近的工商银行柜员机取现金1.5万元,拿到钱后李某等人迅速开车离开。
轻易就拿到1.5万元,让李某等人胆子越来越大,第二天下午又来到江门准备伺机作案,但这一次却被江海警方发现。当该宝马车在江门大桥路段刻意制造碰撞交通事故要求对方赔偿时,民警迅速上前实施抓捕,当场抓获了在车外协商赔偿的钟某军和石某。李某和黄某华两人见情况不妙于是立即驾车逃走。将嫌疑人钟某军和石某带回调查。
警方抓捕碰瓷团伙(视频截图)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交代,该团伙自2018年12月中旬开始于凌晨期间经常驾驶宝马牌汽车在蓬江、江海、新会、开平等地的酒吧附近逡巡。当发现有人酒后驾车离开,于是便尾随其后,找机会故意与目标车辆磕碰制造交通事故,该团伙利用被害人酒驾不敢报警的心理,进行敲诈勒索,如果遇到不愿意赔偿的,则用棒球棒、防盗锁等对被害人进行威胁、恐吓,迫使受害人就范。
在碰瓷过程中,为了确保碰瓷成功,李某等四个人分工明确,每个人扮演不同角色,由李某负责开车,钟某军和石某就赔偿金额负责跟被害人讲数,而黄某华则躲在车内以其他角色身份协助同伙完成敲诈勒索。
用于碰瓷的作案宝马车
江海公安加大追逃力度,先后在今年2月份和5月份,将漏网的李某和黄某华抓获归案。通过进一步查实,李某等人涉嫌在我市蓬江、江海、新会、开平等地实施敲诈勒索13起、故意伤害案件1起,涉案金额约7万元。目前,案件正在抓紧侦办中,4名犯罪嫌疑人将于本月陆续被起诉。
警方提醒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切勿酒后驾车,以免成为不法分子要挟的把柄!
如果真因为酒后驾车被“碰瓷”,逃避不是最佳方式,说不定反而让自己陷入困境。此时不要慌张,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拍照、录像,保存证据,以便以后维护自己权益,并及时报警。
遇到那种恐吓威胁的人就千万不要下车,紧锁车门,赶快报警,避免碰瓷者做出过激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