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监理理论和法规复习资料建筑法主要内容

2021年监理理论和法规复习资料:《建筑法》主要内容

  《建筑法》是我国工程建设领域的一部大法,以建筑市场管理为中心,以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为重点,主要包括:建筑许可、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建筑工程监理、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等方面内容。

  1.建筑许可

  建筑许可包括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和从业资格两方面。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1)施工许可证的申领。

  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①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②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规划、工程规划】

  ③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

  ④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施工招标在前、领施工许可证在后】

  ⑤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⑥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例题】根据《建筑法》,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的条件有( )。

  A.已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B.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C.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D.已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E.已确定工程监理企业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建筑法》主要内容。
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2)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2)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

  ①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
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
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②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
中止施工满1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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