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按照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在投档前向各有关高校提供生源分布情况。高校根据在自治区公布的招生计划数,结合生源分布情况,与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协商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要求,并根据模拟投档情况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按高校的调档要求向其投放考生电子档案。
2.本科提前批次,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一批次,高校专项计划批次,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二批次,高职(专科)提前批次和三校生升高职批次采用梯度志愿方式投档,投档原则为志愿优先,遵循分数。
本科一批次、本科二批次和高职(专科)批次采用平行志愿方式投档,投档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首先将同一科类考生按高考总分(含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排序逐个对考生按所填报的平行志愿院校的顺序进行检索,被检索的志愿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报考普通类或单列类(选考外语)招生计划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按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外语排序;理工类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排序。报考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招生计划或往届民语言类招生计划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按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民族语文排序;理工类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民族语文排序。平行志愿实行一次性投档,不补充投档。
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统一公布进行网上征集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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