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吸取教训,自今年5月份,莆田市严密组织开展2023年重大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查处一批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违法行为,现向社会公布曝光,以作警示。
案例一:福建某工业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2023年5月24日,仙游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福建某工业有限公司开展安全检查,发现该单位从事电焊钢筋作业的1名从业人员未取得相应资格证并上岗作业。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仙游县应急管理局对该单位作出处人民币8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莆田市荔城区某刀模行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2023年6月1日,荔城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辖区某刀模行检查时发现1名电焊工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
处罚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荔城区应急管理局对该单位作出处人民币1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福建某钢结构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2023年6月8日,仙游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福建某钢结构有限公司开展安全检查,发现该单位正在从事焊接钢结构作业的3名从业人员均未取得相应资格证并上岗作业。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仙游县应急管理局对该单位作出处人民币2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莆田某汽车修理厂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2023年6月21日,涵江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莆田某汽车修理厂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单位电焊工未取得相应资格证并上岗作业。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涵江区应急管理局对该单位作出处人民币1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科普教育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国家对特种作业实行上岗资格管理制度,是为了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水平,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电焊属于明火作业,焊点温度通常可达3600—6000℃,具有高温、高压、易燃易爆的危险。通过操作证培训和考试,要求持证上岗作业,可以提高操作工人作业的安全意识、安全技能,按照操作规程来操作,可以从源头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项: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来源:莆田应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