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变违章
说到机动车尾气超标,很多有过被处罚经历的车主都“栽”在了“不当回事儿”上,认为只是车辆的小毛病。
面对环境执法人员,大多数车主起初都会拿出“磨、拖、耗”的招式,实在躲不过,还会试着“划划”价儿。

而对于这样不严肃的被处罚人,环境执法人员也有些许无奈,但执法过程却一点不容含糊。
觅子店执法组的老郭对此深有体会。仅觅子店单个站点,一天就要检查机动车400余辆,老郭他们光是一个下蹲观察排气管的动作,每天就是近千次。
而工作中,车主的不配合也一定程度上源于对环保处罚的有恃无恐:新模式之前,京牌机动车尾气排放超标,需要车主15日内自行到银行缴纳罚款,并对车辆尾气排放进行复检。如果不按时缴纳罚款和复检尾气,车辆将无法正常年检。
“可是遇到外地车辆,因为他不必在北京验车,所以往往会钻空子逃避罚款。特别是对于外地个人车辆,按一般程序,处罚周期比较长。”望着来往车流,老郭有点尴尬地说。
而自9月18日起,随着“公安处罚,环保取证”模式的到来,原来违规的尾气超标排放变成了违章行为。公安交管部门对车辆进行拦截后,环境执法人员对机动车尾气排放情况进行检测,一旦尾气超标排放,交管部门即按照违章进行处理。
“公安处罚,环保取证”模式正在北京各区县逐步推进。9月20日23时08分,通州白庙检查站开出了辖区内首张因尾气超标排放而导致的违章罚单。
执法“流水线”
“公安处罚,环保取证”改变了以往的联合执法模式,使公安交管和环保部门的执法行为合并成为“流水线”。而这条流水线工作的顺畅程度成为了检验模式实效的标准之一。
9月21日上午11时许,在觅子店进京综合检查站,一辆河北牌照重型半挂牵引车被交警拦下。环境执法人员上前目测,可见明显黑烟从排气管喷出。随后,环境执法人员用手持分析仪进行检测发现,3次检测数据平均值超环保标准5倍。
环境执法人员当即填写《北京市机动车排放现场监督抽测记录单》转现场交警。
随后,交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对违章司机作罚款200元处罚,并要求司机在15日内缴纳罚款,逾期将收取滞纳金。其违法行为信息转递至驾驶证核发地交管部门。
自新模式启动以来,通州区已采用“公安处罚,环保取证”模式处罚尾气排放超标货运车22辆。
下一步,通州区除进一步增加机动车尾气排放执法检查点位外,还将继续深入物流园区、货物集散地、车辆集中停放地等处开展入户检查,密集联合执法及突击夜查。发现排放超标车辆,环保部门在依据《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执法的同时,还会将车辆信息推送至交管部门,通过交管部门系统进行监控,如发现车辆未缴纳罚款或没有进行维修治理的,环保部门将对其从严从重处罚。
法制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来源:通州环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