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来源于:极目,头条热榜)
在一处五星级酒店地下车库,王先生的跑车静静地停在那里,引起了一个小伙的注意。他叫做李明,今年刚满十五岁。
李明和他的朋友们常在酒店周边玩耍,那天,几个人聚在一块一商量,为了博取大家的关注,决定去拍一个***装一下。

几人想到那个5星级酒店,住得起这种店的人肯定不差钱,而且开的肯定有好车,于是,几人一起来到这家店的停车场,决定找一辆豪车拍一个***。
李明到了停车场后,全场一打量,一下子看到了王先生那辆跑车,这辆车打眼一看就知道价值不菲,正好对方李明拍***的需求。
于是李明来到车前,一脚踏上去做出一个自认为酷拽的表情,为了表现出自己对于豪车的不屑一顾,还朝车子吐了一口口水。
李明原本以为自己做出这样的动作,能表现出自己视金钱如粪土的感觉,没想到他将这段***发出去后,不巧被王先生的一个朋友看到了。
朋友一眼就认出这是王先生的车,当即联系他说了这件事,王先生赶紧去看自己的车,结果发现车子引擎盖上有一个凹痕,看形状疑似是脚踩出来的。
王先生咨询了一下修车店,对方称维修费用高达18万,王先生当即报了警。王先生得知对方未成年后,原本想得是对方只要给个明确的态度就算了,没想到民警联系上李明的父母后,对方的说法一下子把王先生激怒了。
李明的父母说,他们家的孩子还没成年,是未成年人,不懂事,所以他们拒绝和王先生协商。
王先生对此感到十分气愤,他把李明踩踏他车子和他父母的态度一起发了出来,希望让更多的人了解到这件事。
李明知道后,不仅不反思自己的行为,反而心存侥幸,认为自己未成年,法律也无法拿他怎样。还在王先生的评论区留言挑衅:豪车这么脆弱的吗?
王先生快被气炸了,当即放话:我不缺钱,我绝不和解!
不管付出什么代价,我都要追究他的责任!
有人说,小伙说得对,三百万的车踩一下就坏,这是什么车?难道不应该反思,车子质量为什么这么差?
也有人说,这孩子一看就是没吃过亏,自己弄坏了人家的车还过去挑衅,哪怕他未成年,也要追究他的责任,就算他不赔钱,也要让他父母赔,这一家子没一个好人。
那么,这件事应该如何认定?
首先,小伙的行为可以被视为故意损害他人财产,因此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尽管他未满18岁,但根据《民法典》,未成年人民事行为能力规定,8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可以实施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根据《刑法》的规定,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实施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从而构成的犯罪。
根据这个情况,小伙尽管没满18周岁,但是他已经15岁了,应当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导致车子受损,因此他故意踩车子行为导致王先生的跑车受损,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其次,关于维修费用的问题,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在此事件中,王先生的跑车被小伙踩坏,造成了18万的维修费用和其他可能产生的损失,小伙及其父母应当予以赔偿。
小伙的父母以孩子还小不懂事为由拒绝协商是不合理的。
根据《刑法》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小伙已经15岁,需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对于王先生的态度,他选择报案并追究小伙的法律责任是合理的。根据《刑法》的规定,王先生有权要求小伙承担刑事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在处理此事时,王先生可以让小伙的父母出面解决。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其民事责任。
小伙的父母作为监护人,应当承担小伙行为的法律后果。
小伙在挑衅王先生后,王先生再次发***表示绝不和解并追究小伙的责任是合法的。
根据《刑法》的规定,王先生有权要求小伙赔偿经济损失并承担刑事责任。
对于类似事件,我们应当加强法律意识,尊重他人财产所有权。
为了炫耀或其他不负责任的行为而损害他人财产权益将引发法律纠纷,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同时,家长应当加强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和监管,培养其正确的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
来源:梅姐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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