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家住咸阳市秦都区彩虹新苑小区3号楼,入住时购买了地下停车位的一个车位,以每月100元向物业交纳管理费。“平时将车就停放在车位上,前不久停车的时候还好好的,开的时候发现故障灯几乎全亮了,只好开去4S店检查。”11月27日,在该小区地下车库,李先生向华商报-二三里资讯叙述了当时情况。
检修工人打开机舱盖发现,是车辆左前轮传感器线路损坏,线路上有多处明显动物撕咬的齿痕,此外,发动你舱盖上也可以看到一些抓痕和疑似动物毛发和脚印。“我就联想到地下车库半年来一直有人四大乱建,饲养着一只猫。由于有人投喂,导致有流浪猫够在车库内聚集,认为是流浪猫所为。”
为了修车李先生花费了300元,但他表示自己并非为了找人赔偿,主要是希望物业能够加强责任心,“既然交了停车管理费,物业有责任给广大车主人身和财产提供一个安全的环境。”认为向物业反映后没有得到重视,李先生无奈向媒体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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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来到负责该小区物业维护的咸阳彩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彩虹新苑分公司,一名徐姓负责人介绍,此前接到业主反映后,物业工作人员排查发现并非流浪猫,而是楼上一家住户将自家猫养在地下车库,于是对其进行多次劝离,要求其将猫养在家里,同时对投喂物品和私搭物进行了清理。
“我们和民警组织双方多次协调赔偿,但养猫业主坚持认为并非自己的猫所为,未能协商一致。”徐经理表示,下一步业主将会加强巡查管理,坚决制止类似行为。
华商报 王斌 实习编辑 郭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