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南海桂丹路辅道
某批发市场对开路段人流车流较少
张先生正骑着电动自行车往家的方向行驶

然而这一片祥和却在下一秒被打破
一辆白色的小型轿车快速驶过
一阵撞击声划破寂静的长空
张先生被撞到在地
然而让人气愤的是
事故发生后
小车车主竟没有停下车
反而借着夜色逃离现场
几分钟后
路人经过发现了躺在地上的张先生
随即报警求助
接报后,南海公安分局指挥中心迅速指派交警大队罗村中队派员处置。民警来到现场找到了头部受伤的男子张先生,其旁边还有一辆损坏的电动自行车。张先生告诉民警,当时他驾驶电动自行车正在辅道行驶,一辆白色小轿车从其左侧经过时与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后自己倒地受伤,小轿车没有停车离开了现场。
事发时,张先生骑的电动自行车
民警随即通知医院救护车前来将张先生送院救治,并对现场进行勘查。但现场留下的线索不多,仅有一块散落的汽车铭牌标志。负责该案的罗村中队事故组警辅人一方面摸排走访周边居民寻找目击证人,并沿路寻找有效线索;另一方面则搜集周边路段的监控视频,对事故发生前后时段、路段所有经过的车辆逐一排查分析,民警终于初步锁定了肇事车辆。
现场散落的汽车配件
第二天下午,民警迅速出击将交通肇事嫌疑人陈某抓获。在证据面前,陈某对其驾车发生事故撞倒张先生的事实供认不讳。据陈某交代,当天晚上,其在外面吃完饭后感觉身体不适,遂在车上休息到半夜才驾车回罗村街边的住处。当行驶至桂丹路某批发市场对开路段驶入辅道时,陈某感觉车辆碰撞了物体,但当时下着大雨,视线不佳,以为自己碰撞了道路护栏,便没有下车查看。
目前,陈某(左一)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仅用一天时间
陈某就被抓获归案
10月22日
张先生的儿子带着一面
写着“公正严明 为民请命”的锦旗
来到罗村中队
为民警认真负责、快速破案表示感谢
家属为民警送上锦旗
交通肇事逃逸
不仅给案件侦破造成困难
也给事故当事人及家属
带来不可磨灭的伤痛
法律链接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警方提醒
由于夜晚能见度下降,驾驶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自行车等车辆在道路行驶,除了要佩戴安全头盔,按照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行驶之外,还可以穿一些行反光背心、闪光提示灯等装备提高安全系数。
转自南海公安
来源: 佛山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