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阴市交警大队长泾中队接到宋某报警称,自己驾驶小轿车行驶至长泾镇王家村钱巷路路段时,因看手机导致车辆失控不慎撞上路边的限高杆,人无大碍。接到报警后,民警陈科立即赶赴现场进行了勘查。
无锡江阴市交警大队长泾中队交警陈科介绍,涉事的三菱轿车前面的保险杠、中网,还有引擎盖上都明显的损坏了,但是地上没有损坏撞落下来的碎片,那个限高架上也没有明显的损坏。交警询问司机是怎么回事,当事人看上去就很紧张。
由于事发路段没有监控,交警调取了该车行车记录仪,记录仪完整记录了宋某伪造现场企图骗保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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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宋某自己慢慢开到限高架上,轻微碰擦了一下,然后就看了下车子的情况,看看车子撞得不是很厉害。然后他就往后倒了一下,又开始第二次撞击 ,他手拿一样像棒状的东西,比对了一下撞击的高度跟他车辆上碰撞的情况。
经教育,宋某对伪造交通事故现场一事供认不讳。交警提醒,对于故意制造或虚构交通事故骗取保险赔款的行为,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并将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希望广大车主切勿因一时贪念,以身试法、铤而走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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