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九小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工作人员: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消防安全基础,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有效防范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呼和浩特市消防救援支队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九小场所消防安全大培训,制定第一期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图片来自网络侵删)
2024年8月30日(周五)上午,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杭科尔沁北路21号,呼和浩特市消防救援支队。
二、参训范围
全市九小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工作相关人员。
三、培训方式
支队统一组织,由托克托县消防救援大队按照计划表具体落实。培训时长2小时,采取集中授课的方式开展,注重参训人员实操技术技能的培养。
各单位参训人员填写附件1,由大队统一汇总后于今天8月29日下班前发送至邮箱:hhhtxf11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