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警保联动快速处理点(南通市青年中路29号,保险大厦1楼),联系电话:68159078。
(2)警保联动快速处理点(南通市青年路与世伦路交汇口,涌鑫福特4S店门口),联系电话:69918178。
(3)警保联动快速处理点(南通市港闸区永兴路11号南通金融科技城41号楼102),联系电话:69918824,69918825。

(4)警保联动快速处理点(南通市开发区源兴路星宇花园20号楼商业街119室),联系电话:69910684。
(5)啬园路2号(海盟广本4S店内),电话:81191234;
(6)大生路1号(城港路大生路路口),电话:89173999 ;
(7)江海大道188号(国强路口西侧),电话:85678666;
(8)星湖大道1008号(菲亚特4S店内),电话:81502222;
(9)姚港路32号(南通幼狮汽修),电话:85854888;
(10)星城路268号(南通吉顺检测中心南),联系电话:55010062。
(11)通富南路37号(尚豪创新园内)。
交通事故自行快速处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仅造成车辆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均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且当事人能够自行移动车辆的,均可自行快速处理。
自行快速处理需要做些什么呢?
(一)当事人用手机拍摄双方驾驶证、行驶证及事故现场照片,在机动车行驶方向前方、后方以及碰撞部位至少各拍摄一张事故现场照片。照片要能够清晰辨别机动车号牌号码、道路标志标线。
(二)各方当即使用“交管12123”App中“事故快处”功能上传事故信息或约定在24小时内,到市区任一保险理赔服务中心处理。
处理过程中要注意什么?
(一)当事人应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夜间还须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并在车辆后方放置警示牌,拍摄现场照片后立即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安全地点。
(二)当事人撤离现场后,可以自行协商确定事故责任。
对于自行协商成功但未采用“交管12123”App进行在线处理的,当事人应当到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进行后续事故处理及财产损失评估;
对于自行协商不成的,报警等待民警处理。
(三)对一年内采用“交管12123”App处理道路交通事故3起及以上,或者一年内特定车辆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3次及以上的,当事人应当报警等候处理。
(四)每日19:00至次日7:00发生的轻微道路交通事故不适用自行协商。
注意:现场处理不当也会追究相应责任哦,对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末撤离,造成交通堵塞的,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驾驶人有其他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依法一并处罚。
不适用自行快速处理的情形要记住
(1)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2)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的;
(3)机动车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4)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5)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6)驾驶人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有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嫌疑的;
(7)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8)驾驶人有故意行为的;
(9)驾驶人逃逸或者离开事故现场的;
(10)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11)驾驶人涉嫌利用机动车从事违法犯罪行为的;
(12)事故现场不具备拍摄条件的;
(13)依照有关规定应当保护现场并报警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