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在桂林市荔浦百汇广场,一辆汽车车主拒交停车费,广场工作人员查看其行驶证后发现,证上的车型与车辆不符合,随后立即报警。
交警到现场后,走近仔细一看,发现这辆车的前后车标、还有轮毂上的车标,包括方向盘上的内饰标都是“保时捷”,对车型颇有研究的交警觉得该车有“整容”的嫌疑。在交警盘问下,驾驶员承认自己这辆车是“众泰”,并非“保时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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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该车驾驶人刘某并非车主,这辆车是他朋友的,知道朋友有这么一辆改装车就从朋友处借来的车打算过过车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该车涉嫌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交警对其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令拆除保时捷车标,恢复汽车原状,同时处以200元罚款。
交警有话说
擅自更换车标,不但对他人不利,对车主自身也不利;不但车辆年检通不过,而且一旦发生事故,对责任认定以及肇事车辆的辨别都有一定程度的干扰,希望广大驾驶员加强对相关法规的学习,不要因虚荣心干出违法的事。
来源:广西交警微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