竟具备了危险的“喷火”功能
这一举动成功引起围观群众注意
并将其交通违法行为举报

11月11日凌晨,交警部门接到群众举报,称滨海新区世纪大道沿线近期经常出现一辆“个性十足”且疑似违法改装的小客车。“这辆车当时正用排气管向路边的草丛喷火!
”群众表示,该车不仅灯光异常,排气管还会“喷火”。当地交警部门立即开展调查,很快找到了上述这辆极具“存在感”的小客车。经核查确认,该车驾驶人为追求个性,不仅改装了排气管,使其具备“喷火”功能,还对车辆灯光进行了更改、加装。
目前,交警对该驾驶人“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了处罚,并监督其到附近修理厂将车辆恢复了原状。“这改装的钱是白花了,还得交罚款,我现在非常后悔。”面对自己需要承担的以上后果,该驾驶人悔之晚矣。
仨小伙各自开着爱车
相约夜间“炸街”
噪音异常震耳
市民向交警部门举报
近日,交警部门接市民提供线索,有3辆小客车于夜间在水上公园西路上组队“炸街”,扰人安宁且存在交通安全隐患。此后,当地交警部门根据相关线索,在12小时内快速锁定违法驾驶人,并依法将其3人传唤。
调查中,仨小伙坦承为了追求刺激,确有相约“炸街”的情况,经对车辆进行检查,涉案车辆均存在私自改装排气系统的情况。目前,交警部门已对3名“炸街车”驾驶人实施的“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了处罚,并责令其限期消除违法行为。
法律规定
对于驾驶加装改装、拆除损坏消声器、排气管的机动车的,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九条责令其恢复原状,并处以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同时,根据相关规定,取消相关机动车享受10年内定期免于上线检测资质。
对于车辆维修企业擅自非法改装机动车的,公安交管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机动车修理业、报废机动车回收治安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对于驾驶摩托车驶入禁行区域的,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处以200元罚款。
对于在道路上驾车“追逐竞驶”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情节恶劣的将以“危险驾驶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冬季行动”中,包含洛阳交警在内的全国公安交警将持续组织开展整治行动,严查严打非法改装、”飙车炸街”、酒醉驾等违法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从严查处一起。
在此提示相关驾驶人,道路不是赛车场,“飙车炸街”之风不可长,请广大群众坚决杜绝违法擅改车辆、闯禁行路,自觉抵制“飙车炸街”行为,共同维护良好道路通行秩序。
来源: 洛阳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