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什么不能砌墙?(车位业主自己的拆除改变)

据悉,涉事的小区是一个新小区。
2023年10月份开始交房,今年的正月十五之后开始选车位。
涉事的业主因为没有选到合适的车位,便在一气之下,花费9万元,购买了两个字母车位。

但令人唏嘘不已的是,该业主买来车位以后,不是为了停车,而是直接挑了一个日子,拉了一车的砖头,而后开始砌墙起来。

小区内路过的其他业主发现后,觉得非常不可思议,便拍摄视频后发布到了网上,同时将此事反馈给了物业公司。

凭什么不能砌墙?(车位业主自己的拆除改变) 汽修知识
(图片来自网络侵删)

物业得知此事后,立刻督促业主对堆砌的围墙进行拆除。
截止目前,该业主尚未拆除此车位。

事后,网友对此事议论纷纷,有网友表示,自己花钱买的车位,在自己的车位上放什么是自己的权利,难道只能放车?而不能放砖头? 更何况通过视频来看,业主在自己的车位堆砌石头,并没有影响到其他人。

也有网友称,你只是买了车位的使用权,并不代表能随意的改变车位的用途,这种人就是仗着有点钱想要为所欲为,所以必须给他一个教训强制拆除。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此事应该如何评价呢?

首先,民法典第275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具体到本案中,涉事的停车位系业主通过购买的方式取得,并非占用业主的公用道路,故从业主支付钱款的那一刻起,业主就享有了对该车位的所有权。

其次,虽然业主享有了对车位的所有权,但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意改变车位的用途。
按照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使用法规定:

房屋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管理规约,擅自改变建筑物用途。
确需改变的,属于建筑物整体改变用途的,应当重新办理规划用地审批手续;属于部分改变用途的,应当满足建筑安全、环保、交通、环境等要求,并征得相关利害关系人同意后,报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批。
未经规划批准擅自改变建筑物用途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卫生、工商、文化等部门不得核发相关证件。

就本案而言,业主并未办理任何的手续,就擅自改变车位的用途,明显是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
基于此,在物业公司督促业主尽快拆除未果后,有关部门可以强制拆除。

特别注意!
由于物业公司并不是属于行政机关,故物业公司没有权利强制拆除,只能督促业主履行。

最后,民法典第288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男子直接将自己的车位砌成一个库房,势必会影响相邻车位汽车的出入,明显侵犯了他人的民事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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