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检察日报刊发我市“检护民生”
案例做法:两天固定关键证据

“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后,欠我们的工资总算有希望追回来了!
”日前,张某代表19名女职工专程给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检察院检察官打来电话,表达感激之情。
今年3月8日,张某等19名女职工来到了峄城区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经接访检察官了解,张某等人所在的山东某服饰有限公司因经营不善,拖欠了19名女职工工资。多次讨要无果后,张某等人打算向法院提起诉讼追索劳动报酬。
了解完张某等人的情况后,峄城区检察院控申检察部门迅速启动妇女维权快速通道,通过“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专用接待窗口受理申请后,将案件转到该院第二检察部审查。承办检察官经审查发现,某服饰有限公司系一人独资公司且已经歇业,找不到公司法定代表人丰某,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某也一直避而不见。
检察官还了解到,峄城区总工会与区法律援助中心曾选派富有经验的律师为女职工们提供法律援助。但因19人中困难女职工的人数众多,该公司还有其他女职工存在被欠薪的情况,该公司既无资产也无偿付能力。女职工们的举证能力不足,仅依靠法援律师调查取证也很难拿到可以证明刘某是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证据。
经充分研判后,该院认为,女职工们的情况符合民事支持起诉案件受理条件,遂启动支持起诉程序。承办检察官立即对案件展开调查核实工作。从公司登记注册资料入手,检察官核实了该公司先后三任法定代表人,并调取了公司监事、财会人员、部分职工以及公司住所地村居负责人的证言,证实先后担任案涉公司法定代表人、监事等职务的人,均系受刘某的指示挂名,未参与公司经营和管理,该公司全部业务均由刘某负责处理,公司的经营收入也由刘某控制,刘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这些证据为女职工维权提供了有力支撑。
上述工作在张某等人申请支持起诉后的两天时间里全部完成。3月11日,峄城区检察院向区法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同时,检察机关积极与法院配合,参与调解。经过多方不懈努力,日前,刘某委托诉讼代理人与包括张某等19人在内的22名女职工全部达成调解协议,刘某承担了25万余元欠薪的还款义务,并在协议规定时间内分期付清。(匡雪 刘帆 尹建侠)
02
摘掉“美颜滤镜”
还原生鲜食品“真本色”
近日,滕州市检察院在开展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活动时发现,有群众反映我市某农贸市场使用“生鲜灯”作为生鲜食用农产品的照明设施。收到线索后,滕州市检察院组织人员到10余处农贸市场、商超对90余家摊位开展拉网式调查,发现有的摊位违规使用不同颜色亮度的“生鲜灯”,以“虚假好看”的卖相影响消费者对产品新鲜度的辨识,存在较大的食品安全隐患。据此,滕州市检察院依法向有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生鲜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职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03
整治“美瞳”乱象
守护眼睛安全
为了保障消费者用眼安全,近日,滕州市检察院开展“美瞳”隐形眼镜安全专项监督活动。专项监督工作中,滕州市检察院组织***诉讼部门人员深入辖区眼镜店、美妆店、饰品店等23家店铺,对“美瞳”隐形眼镜的经营资格、产品质量、贮存条件和管理制度等进行实地走访调查。经调查,发现6家等美容美甲店、4家美容用品批发商行存在未取得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违规销售“美瞳”隐形眼镜等问题。据此,滕州市检察院依法向有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04
大道至“检”
“无碍”有爱
为深入落实最高检、省市检察院 “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工作部署,持续深化无障碍环境建设领域***诉讼检察监督工作,近期,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检察院***诉讼检察部门到枣庄市特殊教育学校走访调查,深入了解学校残疾人出行需求,发现学校周边交通信号设施不完善,人行横道未按照标准安装过街音响提示装置问题,影响盲人学生及家长集中出行,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相关规定,遂向三家相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进一步完善交通信号设施。
05
小学生们沉浸式“打卡”检察院
“长大了我也要当一名检察官……”
6月11日,薛城区矿建路小学50余名小学生走进薛城区检察院,打卡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和铁道游击队精神传承馆,通过沉浸式体验,接受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法治教育和红色教育。
在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同学们了解了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政策,观看了《选择人生》微电影,围绕影片内容,同学们畅谈感想,现场气氛热烈。检察干警结合同学们的年龄特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真实发生的案例,对同学们进行法治宣讲,通过穿插式互动问答,提升了同学们尊法、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意识。
06
法治教育宣讲团走进
山亭区第二实验学校
为进一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强化未成年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5月23日,“青未了·翼云”法治教育宣讲团走进山亭区第二实验学校开展法治宣讲活动。
检察干警聚焦预防未成年人性侵害主题,向师生们讲解了“什么是性侵害”“如何预防性侵害”和“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后如何正确处理”等内容,通过详细讲述让学生们了解性侵的形式、法律后果以及遭遇性侵后的处理方式,授课中通过案例分享、防范知识互动问答、现场模拟等方式,引导学生积极思考,现场学生踊跃答题,气氛热烈活泼。
07
王令源检察长走进
《市民热线·法治版》直播间
开展法治宣传
6月17日,山亭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令源带领有关院领导、部门负责人参加了由市委政法委、枣庄广播电视台主办的《市民热线·法治版》直播节目,通过广播、热线电话、微信网络平台等途径开展“检护民生”法治宣传。
王令源检察长向广大听众、网友介绍了“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内容和开展情况,表示将以“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为契机,围绕就业、食药、社保、住房、养老、环保等民生热点,聚焦重点人群、重点领域和民生突出问题进行精准法律监督,充分发挥刑事、民事、行政、***诉讼“四大检察”职能作用,进一步擦亮“亭检担”检察品牌,知责于心,履职于行,确保“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08
“迎七一·送党恩”暨
“检护民生” 主题活动月
——头雁领航篇
市中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冷建明,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时钧宇走进信访人庄某某家中,当面了解信访人诉求,切实解决生活困难。
庄某某于当日通过12309检察服务电话来访。因视力残疾,庄某某无法出门也无法准确陈述案件具体情况,来电反映的内容十分有限。经过值班干警的汇报,冷建明检察长当即决定对庄某某信访事项进行带案下访,上门了解案件详情。
在充分了解了案情后,冷建明检察长当即做出安排,一是要求第四检察部跟进监督,对离婚析产是否构成恶意转移财产逃避执行进行审查;二是要求第五检察部全力跟进,对庄某某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极其困难的情况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缓解庄某当前困境;三是要求第五检察部分管检察长与民政部门进行对接,在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情况下,帮助庄某某申请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解决庄某某家庭的后顾之忧。
09
办案亦闻疾苦声
一枝一叶总关情
“真是太感谢你们了,检察官,这笔钱对我来说太重要了,真没想到被电信***的钱还能追回来!
”
5月9日,市中区人民检察院将一起电信网络***案件追回的赃款发还给被骗群众王某。王某从办案检察官手中接过失而复得的***款,诉说着感激之情。
市中区检察院联合公安机关全力追赃,协调犯罪嫌疑人退赃退赔,共为被害人挽回损失五万元,虽杯水车薪却解了被害人燃眉之急。王某表示,这次经历终生难忘,以后要成为一名反诈宣传员,用自身经历现身说法,提醒亲朋好友多关注反诈知识,提高警惕、加强防范,不给***分子可乘之机。
10
司法救助为困难妇女儿童
撑起法治晴空
“谢谢检察官帮助我家解决了实际困难,孩子的治疗费有着落了……”
在峄城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专用接待窗口,被救助人王某某向检察官连声表示由衷的感谢。
2021年以来,共救助困难群众206人,其中未成年人47人,困难妇女58人,占救助总人数的51%,在帮助困难妇女儿童走出人生阴霾,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中展现了检察担当。
11
瞧!
峄城区检察院
“法治大集”出摊了
为提升广大群众法治素养,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6月25日,峄城区检察院普法宣传小队在峄城区底阁镇望夫台村法治一条街的“法治大集”上,开展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普法宣传活动,附近四个村的村民闻讯纷纷赶来凑“热闹”。
在热闹的“法治大集”上,峄城区检察院的检察官们拉好横幅、摆正展板、设立法律咨询台、支好“摊位”,与村民开启热情互动模式。检察官通过典型案事例,向在场村民普及了未成年人教育保护、防范家庭暴力,以及民法典中婚姻家庭、赡养继承、土地确权等与生活密切相的关法律问题和常识,引导村民依法办事、合理表达诉求,自觉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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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联动+协作”
做农民工“钱袋子”的
“护薪人”
台儿庄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司法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召开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联席会,就健全民事检察支持起诉工作机制,构建司法救助衔接机制交流座谈。
会上,区检察院与区司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会签《关于建立农民工讨薪支持起诉工作协调机制的意见》。区检察院介绍了开展农民工讨薪支持起诉工作开展情况,并对建立农民工讨薪支持起诉工作协调机制进行了说明。区司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落实好工作协调机制确定各单位联络员、建立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等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下一步,区检察院将以“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为依托,以切实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为根本目标,加强与区司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长效沟通,加大农民工支持起诉案件办理力度,切实维护弱势群体利益,做好农民工“钱袋子”的“护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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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守法懂法
向校园欺凌说“不”
6月5日,台儿庄区人民检察院石榴花团队成员、法治副校长马玮炜走进枣庄市第二十三中学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
检察官利用图文并茂的形式,借助真实案例和现场提问等形式,以简洁生动的语言向青少年讲解了什么是校园欺凌以及如何预防校园欺凌,让同学们在寓教于乐中学习未成年人保护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来源:枣庄检察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