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机构拒绝给底片合法吗?
冯女士:前段时间,我在顺德路一儿童摄影机构定了1998元的摄影套餐,并签订他们提前准备好的拍摄协议,协议载明拍摄260张以上底片,我可以在全部底片中选择28张进行精修,并制作成册。摄影机构将28张精修底片给我后,我看到有很多其他照片也拍得特别好看,便索要全部底片,但摄影机构却称我还需要交其余照片的修片费,否则就不给。我之前在其他摄影机构拍摄时,底片都是全送的,这家店为什么要另外收钱?该摄影机构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吗?
律师声音:为此事咨询了河北明喆信律师事务所的李冠南律师。李律师认为,摄影业经营者应将底片包括数码相机的数据资料交给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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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消费者如果遇到上述情形,可以向12315热线投诉,维护自己的权益。
(邢台传媒中心赵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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