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兼并、退出:消失的农村中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业银行银行村镇农村)

平山西柏坡冀银村镇银行已于获批解散

7月10日,金融监管总局官网披露的行政许可信息显示,平山西柏坡冀银村镇银行已于日前获批解散。
批复文件显示,鉴于河北银行收购平山西柏坡冀银村镇银行,7月5日,河北金融监管局同意该行因被合并而解散,该行全部业务、财产、债权、债务以及其他各项权利义务由河北银行承继。

浙江舟山普陀稠州村镇银行、浙江岱山稠州村镇银行获批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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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披露,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同意解散浙江舟山普陀稠州村镇银行、浙江岱山稠州村镇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同时要求,上述两家村镇银行自收到批复之日起,应立即停止一切业务活动,将金融许可证上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舟山监管分局,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并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舟山监管分局报送清算组成立文件。
清算组要按方案清理资产和分配剩余财产,妥善安置人员,确保解散工作平稳进行。

正蓝旗汇泽村镇银行因被收购而解散

6月21日,据监管部门批复,鉴于鄂尔多斯银行收购正蓝旗汇泽村镇银行,正蓝旗汇泽村镇银行因此解散,后者全部业务、财产、债权债务以及其他各项权利义务由鄂尔多斯银行依法承继。

辽宁农商银行获批吸收合并36家农村中小银行机构

6月2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辽宁监管局披露批复显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辽宁监管局同意辽宁农商银行吸收合并辽宁新民农村商业银行等36家农村中小银行机构,并承接36家农村中小银行机构清产核资后的有效资产、全部负债、业务、网点和员工。
辽宁农商银行应就分支机构更名事项向所在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派出机构报告,完成金融许可证变更。

根据公告,被吸收合并的36家农村中小银行机构包括:辽宁新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海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岫岩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新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清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沈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本溪南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沈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桓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宽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融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大石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盖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灯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阳辽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建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大洼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兴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市清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沈东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宽甸百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松山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辰州汇通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大石桥隆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图民祥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丰鹿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原象牙山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平红山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国信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金融局广东局同意东莞农商行吸收合并两村镇银行

6月2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发布关于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东莞大朗东盈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关于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惠州仲恺东盈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

公告显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同意东莞农商银行吸收合并东莞大朗东盈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承接其清产核资后的债权、债务;同意东莞农商银行吸收合并惠州仲恺东盈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接其清产核资后的债权、债务,并设立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

民生银行获准收购梅河口民生村镇银行并设立分支机构

6月14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官网披露,监管部门批复同意民生银行收购梅河口民生村镇银行并设立分支机构的相关请示。

塔城昆仑村镇银行变更股权的请示获批

6月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发布的批复显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疆监管局批准《塔城昆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变更股权的请示》,同意昆仑银行合计收购塔城昆仑村镇银行5386.5万股股权,股权比例53.27%,收购完成后昆仑银行将持有塔城昆仑村镇银行100%股权(共计10111.5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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