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翻译学院2017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校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我校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西安翻译学院2017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育学科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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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西安翻译学院

国标代码:

12714

在陕招生代码:8038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其中高职(专科)参加高职综合评价招生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翻译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第四条 西安翻译学院位于陕西省西安市南郊终南山下,是由我国民办高等教育拓荒者丁祖诒先生于 1987 年创办。2000 年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高等职业教育,2005年升格为本科高校,2009 年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2013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4年6月接受陕西省高校巡视诊断,2014年10月,被陕西省教育厅确定为陕西省首批转型试点院校。经过30年的艰苦创业,学校成为以实施本科教育为主,同时实施高等职业教育等涵盖文、经、管、工、艺、法、医学、教育学等八大学科门类的一所综合性本科高校。学院占地面积145万㎡,校舍建筑面积50万㎡,图书馆纸质藏书210万册,校园网端口39000个,学校办学设施完善。

第五条 办学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太乙宫 邮 编:710105

学校 网址:http://www.xafy.edu.cn

招生信息网址: http://zs.xafy.edu.cn

招生咨询电话:4008951999 029-85896666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组织成员由招生就业中心、教务处、宣传部、学生处、财务处、保卫处、纪检委和二级学院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组织协调、招生宣传、考试面试、新生录取、安全保卫、纪律检查等工作。

第七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中心,根据国家教育部、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招生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委员会决定。招生就业中心负责审定拟招生专业及计划,教务处负责制定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及面试工作,学校监察部门全程跟进,监督检查政策落实情况等。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在陕西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专业、分类型招生计划,报陕西省教育厅审核后,向社会公布。我校高职综合评价招生仅限陕西省内。

第五章 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

第九条 申请参加我校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必须已参加2017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报名,且符合资格要求。

第十条 其中艺术(文)或艺术(理)考生须参加陕西省艺术类相应专业统考、联考且成绩合格。

第十一条 符合申请资格条件且有申请意愿的考生,必须于2017年3月1日8∶30至3月6日17∶00之间,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根据我校高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提出入学考试申请。

第十二条 考试之前,考生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我校指定现场,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领取我校测试科目准考证。

第十三条 对普通高中学生入学申请者考核依据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专业综合测评(笔试);对三校生"及高中同等学力人员入学申请者考核科目为我校组织的文化基础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含专业综合测评笔试)。

第十四条 第一阶段考试时间:2017年3月8日、9日;第二阶段考试时间:3月18日、19日,开展对不同类型入学申请者相应考核科目的测试。

注: 三校生及无学业水平成绩的考生须参加文化基础考试。

文化基础考试时间:3月9日14:00-16:00 3月19日14:00-16:00

第十五条 高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内容

一、普通高中学生职业适应性测试内容

职业适应性测试以面试谈话方式及专业综合测评(笔试)进行,测试内容包括:

项目 基本内容 自我介绍 介绍考生个人基本情况 考生个人特长、获得荣誉、兴趣爱好、性格特征等内容。 职业适应性 从考生专业倾向、逻辑思维与判断能力、语言沟通能力、个性特征、仪表举止等方面测评考核。 专业综合测评 按照专业大类笔试

二、三校生"职业技能测试内容

职业技能测试以面试谈话及专业综合测评(笔试)方式进行,测试内容包括:

项目 基本内容 自我介绍 介绍考生个人基本情况 考生个人特长、获得荣誉、兴趣爱好、性格特征等内容。 职业技能 展示或操作三校生"阶段所学的职业技能。 专业基础 说明与介绍三校生"阶段所学的专业知识、专业实践。 专业综合测评 按照专业大类笔试

第十六条 我校于2017年4月6日17:00之前,将预录取考生信息通过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报送陕西省招生办,并在我校招生网站上进行公示。

第十七条 预录取考生于2017年4月18日17:00之前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我校注册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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