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衣机电脑板故障换货却要出具鉴定报告(售后鉴定换货洗衣机质量问题)

采访中了解到,6月14日,市民李先生在一家连锁电器卖场购买了一台品牌洗衣机,购价为900元,当时承诺99天之内出现质量问题包换。
在使用了2个多月后,李先生发现这台洗衣机出现了故障,电脑板坏了,他便联系了品牌方售后报修。
“售后说我的洗衣机确实坏了,有质量问题,确定了以后我就去找卖场。
对方说可以给我换,但需要售后给我出一个鉴定单。
”李先生告诉,他没想到就这一个要求拦住了换货的路。

李先生告诉,他将此事告知售后人员之后,对方拒绝出具鉴定单。
“售后说是卖场承诺我3个月包换,跟他们没关系,售后那边换货就是15天之内的,出了这个时间就不能换了,只能修。
”李先生称卖方与售后对应不起来这一点让他很郁闷,他认为从哪里买的出了问题就该找谁,现在明明有承诺,却出现了能换货却换不了的尴尬局面。

针对这个问题,电话咨询张店区消保委工作人员倪成学了解到,国家三包规定中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在时间方面“7日”规定为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
“15日”规定为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
“按照国家三包规定,售后方所提的15天之内可以换货的说法是没有问题的,但洗衣机出现质量问题,售后方是可以为消费者出具鉴定报告的。
销售一方如果跟消费者有书面约定,应该要履行承诺。
”倪成学告诉。

洗衣机电脑板故障换货却要出具鉴定报告(售后鉴定换货洗衣机质量问题) 汽修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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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日下午,再次联系李先生,李先生告诉第二个售后师傅上门维修时称电脑板没有坏。
“第一次来的师傅确实说电脑板坏了,20日换了个工程师来又说没问题,是程序没按对,让用另一个程序洗。
我21日去卖场看样机,销售人员给我演示了程序,说都是这样的。
我问了下怎么先前说是质量问题,只回复说第一个维修的师傅不太懂,不懂去给我修什么?我肯定生气。
”李先生也有些懵了,称若是换了也是如此,那就不换就只能认了,日后就不用“浸泡功能”,只用“常用”程序洗衣服。

查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发现,在第三章经营者的义务中,第二十三条“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对此,若已确定购买的电器出现故障是质量问题,商家应该拿出证据。

对此调查了解到,在家电类消费纠纷中,鉴定往往是最容易卡壳的一环,消费者多半缺少对电器专业知识的认识,产品是否有质量问题也不能完全确定。
加之对第三方鉴定机构了解少,有的鉴定机构不面向个人或者需要鉴定费用,这些都是消费者难以自行解决的。
本报也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任何商品时,一定要保存好凭证,将约定或承诺落实到书面上,以便日后出现问题时好维权。

责任编辑 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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