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青网邯郸频道的从文件获悉,群众反映的邯郸市魏县三地环保问题在群众信访举报案件边督边整改情况一览表中。详细内容如下:
一、在《第二十四批群众信访举报重点关注案件边督边改情况一览表》中: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为自2019年至今,魏县牙里镇西侯村南无名碎石场,无任何相关手续,生产过程中,噪音、扬尘污染周边环境,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未果。

行政区域为邯郸市魏县。污染类型为噪音。
调查核实情况为2022年4月16日上午,市生态环境局魏县分局会同牙里镇政府(1)关于“自2019年至今,魏县牙里镇西侯村南无名碎石场,无任何相关手续”问题部分属实。经查,群众反映的“无名碎石场”实为魏县保国建材厂,位于魏县牙里镇西侯村南,经营者张某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2130434MA0FDT0513。2020年10月19日,该公司建筑垃圾资源化回收再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魏县行政审批局审批(魏审批环表〔2020〕33号),2020年11月开工建设,未验收,未办理排污许可证。
(2)关于“生产过程中,噪音、扬尘污染周边环境”问题基本属实。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但破碎机有温度。经调取用电量,确认该公司在未验收、未办理排污许可证,于4月14日,对部分设备进行调试,造成粉尘污染物直排,并涉嫌噪声污染。
(3)关于“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未果”问题不属实。经查,该企业于2020年11月开工建设,经查阅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4月15日12369、12345、县生态环境分局和魏县信访局等信访举报台账,无该企业举报记录,群众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未果问题不属实。
是否属实为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为2022年4月16日上午,魏县牙里镇政府会同市生态环境局魏县分局对该公司配电房及主要生产设备进行了查封,下达了《查封(扣押)决定书》,针对其无证排污违法行为,启动行政处罚程序,拟处罚10万元。对其涉嫌通过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行为移交县公安部门处置。并给予市生态环境局魏县分局网格员李某某和牙里镇网格员张某某诫勉谈话。
是否办结为已办结。责任人被处理情况为市生态环境局魏县分局网格员李某某和牙里镇网格员张某某诫勉谈话。
二、在《第二十五批群众信访举报重点关注案件边督边改情况一览表》中: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为邯郸市魏县沙口集乡村民反映该村附近魏大馆渠河水常年又黑又臭,电话反映后河水就清亮一段时间,过一段时间河水就又变成黑色,有死鱼漂在上面,听说河上游有电镀厂经常偷排黑水。行政区域为邯郸市魏县。污染类型为水。
调查核实情况为2022年4月17日,市生态环境局魏县分局执法人员进行了现场检查,情况如下:
(1)关于“邯郸市魏县沙口集乡村民反映该村附近魏大馆渠河水常年又黑又臭,电话反映后河水就清亮一段时间,过一段时间河水就又变成黑色”问题部分属实。
经查,群众反映的“魏大馆渠”全称魏大馆排水渠,是泄洪灌溉两用渠,在魏县境内自北皋镇南坡头村入境,由沙口集乡郑二庄村出境进入大名,途经26个村庄,共34.1公里。该排水渠从北皋镇南坡头村入境至生熟疃闸口处无水,该段长24.6公里;在东风渠和生熟疃闸口至魏县和大名交界处是常年有水,该段长9.5公里。市生态环境局魏县分局执法人员从生熟疃闸口到魏县和大名交界处徒步排查,从生熟疃闸口至开发区桥段,河水颜色正常,未发现黑臭现象。开发区桥至陈小屯村段河水颜色变暗,原因是该段常年未清淤,底泥发黑,导致河水颜色变暗。陈小屯村以下河段未发现黑臭现象。
魏大馆排水渠魏县和大名交界处是市级生态补偿考核断面,按照邯郸市水领办2021年8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主要河渠跨界断面水质补偿机制的通知》要求,市级每月5日前提取断面水样监测,对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和高锰酸盐指数5项监测因子超标的,将核定扣缴月生态补偿金。2021年8月份以来,魏大馆排水渠出境断面水质均未超标。检查时发现邯大公路桥和郑二庄桥等处有垃圾漂浮,集西村河段有生活垃圾堆放。
(2)关于“有死鱼飘在上面”问题不属实。
经查,执法人员从生熟疃闸口到魏县和大名交界处徒步排查,未发现死鱼现象,走访沿岸群众,均表示未发现死鱼现象。
(3)关于“听说河上游有电镀厂经常偷排黑水”问题不属实。
经查,魏大馆排水渠上游断流,从北皋镇南坡头村入境至东风渠和生熟疃闸口处无水,该段长24.6公里;在东风渠和生熟疃闸口至魏县和大名交界处是常年有水段,该段长9.5公里,渠水来源主要是雨水和污水处理厂排放的中水。魏大馆排水渠共有2个污水排放口,分别是魏县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排放口和城区污水处理厂排放口,经调取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数据,显示污水均达标排放。经排查,未发现魏大馆排水渠工业污水排放口和其他非法排放口,不存在电镀厂偷排黑水问题。
是否属实为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为(1)魏县水利局和有关乡镇对魏大馆排水渠河道及沿岸垃圾进行了清理,已完成整改。
加大监管和宣传力度,杜绝向河道及沿岸倾倒生活垃圾和农作物秸秆,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是否办结为已办结。
三、在《第二十六批群众信访举报重点关注案件边督边改情况一览表》中: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为近1年以来,位于邯郸市魏县沙口集乡南沙口村村东南侧30米处的无名搅拌站,散发异味,并且存在噪音扰民的现象。行政区域为邯郸市魏县。污染类型为大气。
调查核实情况为2022年4月18日,市生态环境局魏县分局执法人员会同魏县沙口集乡政府工作人员进行了现场检查,情况如下:
群众反映的“沙口集乡南沙口村村东南侧30米处”有2家企业。一是魏县路通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统一信用代码91130434MA0FUW2W6K,其年产5万立方米砼结构预制件项目于2021年1月11日经魏县行政审批局审批(魏审批环表〔2021〕3号),生产工艺为:原料-搅拌-成型-自然养护-脱模-成品。目前,该公司生产设备、料仓已建成,未投产,正在申办排污许可证。二是魏县益民砂石厂,统一信用代码:92130434MA096D4D5T,该公司砂石料加工项目环评文件于2018年4月4日经原魏县环境保护局审批(魏环审〔2018〕026号),2018年10月28日通过验收,排污许可证编号:92130434MA096D4D5T001U,有效期限:2020年5月16 至 2023年5月15日。生产工艺为:原料(鹅卵石)-破碎-筛分-过滤-成品。
(1)关于魏县路通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散发异味、噪音扰民检查情况。经查,该公司目前处于建设阶段,受疫情影响已停止施工,现场无生产迹象。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气主要有建筑施工及车辆运输物料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和汽车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尾气,均不产生异味。施工过程中产生噪声的设备主要有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等,施工期噪声对最近的敏感点(厂区西南460米的南沙口村)影响较小。
(2)魏县益民砂石厂现场散发异味、噪音扰民检查情况。经查,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主要产污节点为给料、鄂破、锤破、传送及筛分工序。其中,给料、鄂破工序装有布袋式除尘器,锤破、传送及筛分工序进行车间密闭、输送带密闭并设有喷淋设施。生产环节无异味气体产生。该公司生产设备采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震,风机加装消声器等措施减少噪声,距离该公司最近的敏感点是西南360米南沙口村,经调阅2022年4月2日的魏县益民砂石厂项目《检测报告》显示,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标准要求,项目不会对区域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是否属实为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为 (1)市生态环境局魏县分局责令魏县路通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大气、噪声的管理措施,严禁夜间施工,减轻施工期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2)加强对魏县益民砂石厂检查频次,督促其按要求落实各项治污措施,定期开展自行检测,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3)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市生态环境局魏县分局与乡镇协调联动,发挥网格员监管作用,增加巡查频次,及时排除环境污染隐患。
是否办结为已办结。
来源:邯郸市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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