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姜女士反映: 3月2日,自己在绵阳某4S店购买了新车,3月6号,在阿坝州驾车行驶时,发现车子仪表盘、中控显示台开始出现故障,此时离她提车刚过去四天。
“仪表盘、中控显示台黑屏,十多秒后又亮了。”车主姜女士说,新车刚开几百公里就出现问题,让她很是不舒服。
在姜女士提供的视频中,看到确实出现有仪表盘时亮时灭的情况。

姜女士介绍说,第一次出现黑屏后仪表盘又多次出现故障,她就联系了购车的4S店,工作人员在3月11日的时候将车拖回了绵阳,准备给她更换原车原厂的仪表盘。
姜女士却不同意更换,于是一直僵持到了3月16日。在此期间车也一直放在4S店。
“换车是第一诉求,第二诉求是4S店要赔偿我折旧费。”姜女士表示。
随后,和姜女士来到4S店,该公司服务站负责人确认姜女士仪表盘确实出现了黑屏的情况,但此故障并未达到换车的标准。
“从国家三包法来讲,没有涉及到发动机、变速箱、包括刹车系统这一套的相关部件维修或者是总成更换,是达不到退换车的标准的。”绵阳盛国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服务站长黄秋铭说。
对于姜女士提出的第二个方案,赔偿2万元的车辆折旧费,4S店表示,对于新车出现故障,他们很理解车主心情,愿意补偿1千元油卡和一次保养。
随后,姜女士再次让步,提出赔偿5000块的往返路费和生活补偿,但双方依旧无法谈拢。
黄秋铭:“我们肯定是没办法补偿这么多额度,考虑到客户情绪,可以酌情赔付,其实1000块钱补偿,我觉得还是比较合理的。”
姜女士:“你提出的补偿我们也不满意!
说老实话,我回来的路费都花了一千多!
”
黄秋铭:“我们公司法务会直接介入。”
双方最终不欢而散。
对于黄女士的情况,咨询了律师。
四川春雷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吉熙介绍,确实车辆出现质量问题,不能直接判定更换车辆。只有在合理的维修期内,正常的维修无法解决的情况下,才可以直接更换。
同时,对于因车辆的质量问题,导致车主出行困难或者造成车主其他损失的,车主有权要求进行赔偿。
“但该赔偿需要以实际损失为基础,所以无论是2万还是5千,它是否合理,这都需要根据车主因此遭受的实际损失而定。车主可以就此提供本次因车辆质量问题(产生)实际开支的成本依据,来作为实际损失的证明。”刘吉熙说。
律师还认为本事件中,修车和补偿是不同的事项,二者本就不冲突。
“如果车主以赔偿事由故意阻拦修车,那么由此导致出行受阻时间增加、车主损失扩大的情况,该部分损失,就需要由车主自行承担了。”刘吉熙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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