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证书挂靠广东湛江工程建设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企业名单

2019年3月,湛江市住建局发布了《关于抓紧开展建设类执业注册人员“预警信息”自查自纠有关事项的通知》(湛建管〔2019〕42号),通知原文引用如下:

公众号:考证养家

市建筑业协会、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企业,各有关单位:

查证书挂靠广东湛江工程建设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企业名单 范文模稿
(图片来自网络侵删)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号)的文件要求,我局会同市人社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联合发文《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湛建管〔2019〕26号)要求,至3月31日前为建设类执业注册人员“挂证”自查自纠阶段。
日前,省住建厅已将建设类执业注册人员“预警信息名单”(包括社保问题和注册人员多单位重复注册问题)提供给我局。
我局要求各相关企业抓紧做好下步自查自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送“预警信息名单”至企业的方式。

为妥善传递名单,列入“预警信息名单”的企业(详见附件),应在3月8日前在将本单位联系人、电话、邮箱(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市建筑业协会,并在邮件主题注明“企业领取建设类执业注册人员预警信息名单”字样。
市建筑业协会在收到申领邮件后将逐一对应回复。
(联系人:郑旭文,联系电话:0759-3588393,邮箱:zjjx3588393@163.com)

二、收到“预警信息名单”的企业,应尽快组织对照名单所列明的问题,逐一向注册人员本人进行核实与确认。

(一)筛查出不属于挂证的人员清单,记载对符合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第一条所列的6种人员类别、在本单位分公司购买社保、实际依法有正常购买社保且未在其他单位购买社保等情况。

(二)建立注册状态异常人员清单。
对第(一)点以外人员,要立即组织整改,在清单中标注整改完成情况;如存在问题与实际不符,将实际情况及整改情况在清单中标注;如整改过程中如企业或个人一方不配合办理,按照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第三条要求,纳入注册状态异常人员清单。

本条所指清单,以湛建管〔2019〕26号文附件3《企业注册人员自查自纠表》为基础填报,作为企业自查自纠情况报告的附件,提交我局建筑市场监管科,我局将上报省住建厅。

(三)在“挂证”专项整治自查自纠阶段,“预警信息名单”将根据住建部推送的数据进行不定期更新,新名单将由我局另行通知。

三、在全面排查阶段,我局将按照住建部提供的实时数据组织各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核查,对“挂证”行为一经查实的,将按照建办市〔2018〕57号、建办市函〔2019〕92号、粤建市〔2018〕259号、湛建管〔2019〕26号等文件规定严肃处理。
被核查到的企业和注册人员在全面排查阶段应当予以配合,并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整改和接受处理。

四、为畅通企业和个人咨询,我局委托市建筑业协会建立QQ群,名称:湛江市清理挂证交流群,群号:725359828,请各单位指定专人加入该群,以及时了解最新信息。

如有疑问,可咨询我局建筑市场监管科,联系电话:0759-3588039,联系人:郝梓任。

附件:“预警信息名单”企业

湛江市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企业名单,直接到该市住建局管网可下载。

本轮查证书挂靠的范围:一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一级结构、二级结构、注册岩土、注册暖通、注册给排水、注册动力、注册电气(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化工、一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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