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市民在天柱山西路用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给车辆充电。 徐火炬 摄
补贴条件
2018年,我市出台《安庆市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若干政策》,在支持绿色出行方面,对纳入全市统一充电智能服务监管平台管理的高压报装站点、低压接入站点和公交车专用站点公用充电桩,市财政分别按照0.6元/千瓦时、0.5元/千瓦时、0.4元/千瓦时的标准给予消费者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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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用新能源汽车作为出租车投入运营的,按照0.1元/公里·每车标准,据实际行驶里程(新能源驱动)给予运营单位补贴。
补贴申报时间
去年11月底,配套细则出台,明确补贴申报时间为2018年12月10日至2019年2月20日。个人消费者可于1月31日之前向安庆同安雄峰特来电新能源有限公司申报18年度充电费用补贴,出租车等营运车辆向市交通局等部门进行申报。
自2019年1月1日零时起,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单位已直接通过平台,按照补贴标准给予用户充电费用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