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德州陵城警方破获
系列盗窃电动车电瓶案
犯罪嫌疑人10天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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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连续7次实施盗窃
2022年6月6日,德州市公安局陵城分局陵城派出所接到辖区王先生报警,称其停放在某饭店门口的电动三轮车电瓶被盗。民警接警赶往现场途中,又接到两起报警,该饭店附近两家门市门口,又有两组电动三轮车电瓶被盗。
到达现场后,民警通过现场勘查和调取附近监控发现,三起案件均为电动三轮车电瓶被盗。经进一步调查,民警断定三起案件为同一人所为,嫌疑人凌晨出没,身着黑色T恤衫,戴口罩,驾驶一辆白色摩托车作案。
就在民警紧锣密鼓对该嫌疑人行踪进行摸排调查时,又陆续在6月11日接到两起电动车三轮车电瓶被盗报警。经过对几起案件进行串并侦查,民警成功锁定嫌疑人为外省某县的刘某、夏某。
6月16日,在当地警方配合下,民警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刘某、夏某。经审讯,刘某、夏某系同村,平日游手好闲,因嫌父母介绍的工作太过辛苦而辞职,便动起了盗窃电动三轮车电瓶赚零花钱的歪心思。两人对五起盗窃电动车电瓶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还如实供述了另外两起盗窃事实。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法律链接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警方提醒
1、电动三轮车尽量停放于有公共监控的地方,并为电瓶上锁,有条件的可以在电池盒子中安装报警器,一旦窃贼动手,将会自动报警。
2、若发现电瓶被盗请第一时间报警,并保护好案发现场。
3、碰到来路不明的电瓶请不要回收或购买,否则贪小便宜会带来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