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中心医院精神病医院装饰工程项目(第二次)招标(招标黔江业绩投标建设)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黔江区正阳街道三阳岭(原残疾人康复大楼)。

2.2 建设内容及工程规模:该项目已建成主体面积约12000㎡,其中地上建筑约8052㎡,地下建筑面积约3948㎡;本次按照国家精神病区建设标准,对室内进行分割砌墙、室内天地墙装修装饰、强电安装、空调安装、消防调整施工等;项目总投资约为1000万元。

重庆市黔江中心医院精神病医院装饰工程项目(第二次)招标(招标黔江业绩投标建设) 建筑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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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挂网的施工设计图、图说和工程量清单上所示的全部工程内容和答疑、补遗上的内容。

2.4计划工期:工期为 150 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投标人应须具备由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有与招标项目在结构形式、使用功能、建设规模相同或相似的项目业绩 1 个(提供的业绩金额须达到招标限价80%及以上)。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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