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2月24日,段某驾驶装有30多吨玻璃的货车,从河北出发送货到江苏省东台一家企业。经过在高速上奔波,2月25日凌晨3点多钟,到达江苏境内下了高速,发现自已有点困了,就将车子停在路边休息。休息两个多小时后,上了省道332高邮段。2月25日上午10时30分,段某驾车行驶到高邮市临泽段时,发现对面有辆轿车要超车,段某就将车子开到路边,此前已经发现玻璃有毁坏的段某,发现”机会“来了,当即报警并报保险公司。交警到现场后,保险公司勘查人员也赶到了。交警勘察现场时就发现端倪,护栏虽有擦痕但不是新痕,交警再次询问段某事故发生经过,段某坚称自已是避让对面一辆轿车时撞向护栏的。
因该路段有监控,交警当即调阅,上午10时30分现场监控显示,段某的车根本就没有撞向路边护栏,也没有避让所谓的对面超车的轿车,段某只是突然在此停车,根本没有事故“现场”。在铁的事实面前,段某这才交待,自已停车休息时,意外发现车上的玻璃有损坏,主要是自已在装运玻璃时捆扎不牢,未固定好,结果在驾驶过程中车子震动,将车上的部分玻璃震坏。为减少损失,能得到保险公司理赔,段某耍起小聪明,伪造事故“现场”,可最终还是被交警识破。目前,警方正依据法律法规对段某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编辑:王育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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