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有何布局?(回收新能源汽车回收利用梯次)

具体进展如何?下一步有哪些布局?8月22日,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在对市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中提及,目前,广州市共有动力电池回收服务网点302个,数量居全省第一,回收网点覆盖了除越秀区外的10个区,基本实现了回收网点的全城覆盖。

·建设以企业为主体的回收利用体系

在强化政策引领与落实上,广州督促广汽集团、东风日产、北汽(广州)、小鹏汽车等汽车生产企业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建立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网络;督促汽车、电动自行车生产和维修企业及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建立回收台账,将废旧电池交给具备处置能力的单位回收处置。
同时,切实做好相关项目环评审批。
据统计,截至2022年底,共办理相关环评审批项目8个,其中新能源汽车生产项目7个、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处理项目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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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优湃能源科技(广州)有限公司成功创建广东省动力电池区域回收试点示范中心。
目前,广州市共有动力电池回收服务网点302个,数量居全省第一,回收网点覆盖了除越秀区外的10个区,基本实现了回收网点的全城覆盖。

打造动力电池梯次利用示范基地,广州鼓励企业开展跨区域合作,推动优湃能源科技(广州)有限公司与上下游龙头企业合作,布局回收网络及综合利用产业链,建成年产能2000套梯次电池的电池修复及再生利用项目,并预留年产能2万台/年的场地。
推动广州环投集团、广州公交集团及深圳恒创成立合资公司,在番禺区投资4亿元建设年回收处理能力达1.5万吨的动力电池再生利用项目,产品用于储能、备能、充换电等领域,促进汽车产业强链补链。

推动龙头企业布局回收利用产业链,积极推动广州汽车集团乘用车有限公司、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广东省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企业成为高新技术企业。
积极引导新能源动力电池相关企业设立企业研究开发机构,建设重点实验室,布局回收利用产业链。
截至目前,广州市有省级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企业4家。
截至2023年6月,已推动广汽集团、东风本田、北汽(广州)、小鹏汽车在全国设立了671个、456个、41个、54个回收点,总计1222个,占全国总数的8.5%(全国1.44万个)。

·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推动示范项目建设

依法落实税收优惠,在增值税方面,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规定,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再生资源,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从事废旧电池及其拆解物(金属及镍钴锰氢氧化物、镍钴锰酸锂、金属盐〈碳酸锂、氯化锂、氟化锂、氯化钴、硫酸钴、硫酸镍、硫酸锰〉、氢氧化锂、磷酸铁锂)资源回收的,满足相应技术标准后,退税比例可达50%。

在企业所得税方面,根据《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规定,综合利用废旧电池生产金属(含稀贵金属)、非金属产品,满足相应技术标准,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计算企业所得税。

在环境保护税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规定,纳税人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额,免征环境保护税。

广州还着力建设示范试点项目,自2021年起,广州在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中设立了“废旧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及再生利用产业试点示范项目专题”,支持试点示范项目建设,按照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给予不超过30%的奖励。
2021年,奖励广汽商贸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电池修复及再生利用项目309万元。

此外,广州还加强监管,规范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管理。
一方面,积极指导汽车生产、电池生产、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及综合利用企业做好回收、溯源等相关工作,在“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综合管理平台”对动力蓄电池生产、销售、使用、报废、回收、利用等全过程进行信息采集,对各环节主体履行回收利用责任情况实施监测。
另一方面,加强政策宣贯及日常环境监督检查执法。
2022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共开展“双随机”执法任务3000余宗,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300余宗。

·支持将梯次利用电池应用于基站备电、储能、低速车、智慧灯杆等领域

下一步,对于建立健全电动汽车废旧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广州提出,推动共性标准规范研究,加强政策宣传引导。
组织行业龙头企业及重点研究机构,突出重点领域,推动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组织实施若干重大科技专项,在新能源和高效节能、材料科学与技术等领域突破制约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技术发展的瓶颈。
督促企业按照国家回收体系标准进行网点建设,提升回收网点服务能力。
加强政策法规宣传,对电动汽车废旧电池回收利用体系进行宣传推广,引导报废动力电池通过正规渠道回收。

在落实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建设完善回收利用体系上,督促广州市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企业等电池生产、梯次利用企业按照工信部溯源管理以及《关于开通汽车动力蓄电池编码备案系统的通知》(中机函〔2018〕73号)要求,进行厂商代码申请和编码规则备案,对生产的动力蓄电池或梯次利用电池产品进行编码标识。
督促汽车生产、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及综合利用企业在溯源管理平台申请账号,并在平台上传溯源信息。

广州还将鼓励相关企业开展相关项目建设,申报专项资金扶持,加大电动汽车动力电池生产、废旧电池回收利用等方面的技术研究和技术改造投入,积极转化技术成果。
支持行业企业与物流、电网等多领域企业合作,将梯次利用电池应用于基站备电、储能、低速车、智慧灯杆等领域,建设一批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试点示范项目。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徐雯雯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彭文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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