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淮河流域防洪规划》中重要易涝洼地治理规划、《淮河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年)》中防洪除涝规划和水利部《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除涝规划》,里下河排涝治理标准是“防洪按20年一遇设计,圩堤标准按防御历史最高水位设计;除涝标准腹部地区达到10年一遇,垦区达到5年一遇;城市防洪按已批复的城市防洪规划确定”。遵循“下泄、中滞、上抽”的原则,在里下河地区总体规划的基础上,继续实施完成除涝规划规定的治涝任务,为进一步实现10年一遇兴化水位2.50m控制目标创造条件:一是在除涝工程前期整治的基础上,继续整治黄沙港、射阳河上游骨干河道和穿射阳湖的主要引排河道,形成里下河腹部北部区域引排骨干河道规划规模,增强里下河外排入海困难区域的除涝能力,为全区实现10年一遇除涝水位创造条件。二是按区域外围328国道沿线防洪100年一遇,黄沙港及射阳河沿岸防洪20年一遇要求,完善提高区域主要控制线的挡洪能力。三是保持和提升四港闸下清淤能力,维护整治成果,保障入海工程除涝能力。
江苏省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近期治理工程扬州市宝应县境内项目,主要包含大溪河、杨家河、向阳河、大三王河、宝应大河、白马湖下游引河等河道拓浚工程及沿线桥梁及配套建筑物的加固、拆建、新建等工程内容。里下河洼地治理工程等别为Ⅰ等,所在河道堤防工程为4级,相应穿堤建筑物为4级。大三王河航道等级为Ⅴ级,大溪河、向阳河航道等级为Ⅶ级,杨家河、宝应大河航道等级为等外级。
2.2 本次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为江苏省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近期治理工程扬州市宝应县境内项目大溪河、杨家河、崔渡大桥施工标,共划分为4个标段,本标段为大溪河施工标(WDZL-BY-2019-DXHS01),标段概算建安投资6536万元,主要内容为:
(一)河道工程:
(1)疏浚大溪河河道14.6km(河道桩号0+000~14+600):设计流量51~58m3/s,设计水位2.43~2.53m。大官河~营沙河段,河底高程-2.0m,底宽30m,边坡1:5;营沙河~蔷薇河段,河底高程-3.0m,底宽30m,边坡1:3~1:5。
(2)对大溪河(5+360~5+460、7+700~7+820)河道北岸两段实施钢筋混凝土驳岸防护工程,总长0.22km。对大溪河(5+330~9+900)河道北岸及大溪河(5+270~9+900)河道南岸设置青坎并进行生态提升工程。
(二)跨河桥梁
拆除现有蒋堡渡口,新建跨河交通桥蒋堡大桥1座。蒋堡大桥为中桥,计3跨(净宽5.0m,3跨×30m),跨河桥梁主跨、边跨均采用30m跨的预应力连续箱梁,基础为φ130cm的灌注桩。
(三)影响建筑物工程
大溪河影响建筑物工程共3座,均为配套建筑物工程,包括拆建潘舍排涝泵站1座(1m3/s)、拆建新农排涝泵站一座(1.5m3/s)、拆建戴堡西灌排闸站一座(4m+1.5m3/s)。
2.3工期及质量要求
本工程施工计划于2019年11月1日进场施工,2020年4月30日具备水下验收条件,2020年6月30日完工(缺陷责任期另计),施工期计243个日历天(缺陷责任期另计)。施工质量目标等级要求为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要求为独立法人,须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五年(2014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中标价1500万元或以上的水利工程业绩(须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等资料):
3.2 主要人员要求:
(1)拟任项目经理资格:应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备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在本单位注册,无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的在建工程(符合江苏省水利厅苏水基【2016】17号文,投标人须出具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后)。
关于无在建工程界定: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
①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②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③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④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⑤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2)均应具有相关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 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未因行贿犯罪记录被限制目前投标(须提供承诺书)。
3.4投标人信用等级不低于江苏省水利厅最新评定的C级(信用等级相关规定见:江苏水利网http://jswater.jiangsu.gov.cn/art/2019/7/9/art_42984_8613178.html?tdsourcetag=s_pcqq_aiomsg,若投标人查询不到最新年度相应信用等级,须至江苏省水利厅新的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方可查询),初次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的投标单位,江苏省水利信用等级为B级。)
3.5 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信息为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请各潜在投标人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10月12日17:00)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http://58.213.139.243:9100/OP/Login.aspx)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
4.2潜在投标人在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前,须下载企业公章和法人签名登记表(下载地址:http://221.226.253.14:84/filedownload/江苏水利工程建设电子招投标电子密钥申请表.doc)并按《关于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电子招投标系统办理电子CA证书签章有关事项的通知》办理(http://221.226.253.14:84/homepage/Detail.aspx?newid=367)。
4.3潜在投标人请仔细阅读招标公告,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且已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建立投标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潜在投标人,在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58.213.139.243:9101/OP/Login.aspx),进行网上操作,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4.4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9月28日0:00~2019年10月12日17:00。
4.5招标文件(含图纸)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套,售后不退。付费成功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和参与投标,潜在投标人必须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支付,未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付费的投标无效。
4.6本次施工标段共划分为4个标段,满足上述标段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选择一个或多个标段投标报名,但只能中一个标段,大标优先。
5.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招标人定于2019年10月14日10:00在宝应县水务局射阳湖水务站(扬州市宝应县射阳湖镇臧陈路1号)集中后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投标人拟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准时参加踏勘现场(以查验有效身份证和现场签到为准),否则,评标时对踏勘现场将不予赋分。投标预备会不召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6.1本次施工标段分两批次开标评标,其中第一批次为大溪河施工标、杨家河施工Ⅰ标、杨家河施工Ⅱ标,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24日9时;第二批次为崔渡大桥施工标,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25日9时。
地点为: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期)三楼3308室。
6.2 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上传电子招投标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6.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收。
7.联系方式招标人:宝应县里下河洼地治理工程建设处
地址:宝应县苏中中路358号
联系人:范先生
电话:0514-8089391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6楼
联系人:邓女士、王先生
电话:0514-87622359
邮箱:1719005505@ qq.com
8. 备注8.1 报名结果以网上报名为准。
8.2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szbtb.com/#/newindex)、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sggzy.jszwfw.gov.cn/)、江苏水利网(http://jswater.jiangsu.gov.cn/)等媒体上发布。
8.3 满足上述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选择一个或多个标段投标报名,但只能中一个标段,大标优先。
8.4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为:
大溪河施工标评标办法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