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隐患到底何时能排除?(二期公寓乐园物业开发商)

  “小区的消防问题,这些年成了我们居民的一块心病。
”居民王先生告诉,他们一家2012年搬入小区,当时小区刚刚建成没多久。
2014年3月,他们偶然得知,自家小区存在“重大火灾隐患”。
居民向出示了一张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通知。
当时蓟州还叫蓟县,在这张通知里面明确写明:(乐园公寓二期)存在消火栓系统无水、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能正常使用,自动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控制,屋顶水箱水量不足等火灾隐患,责令市华利得房地产有限公司蓟县分公司(后简称:华利得公司)于2014年4月4日前整改完毕,通知的落款单位是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同年12月6日,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又发布了重大火灾隐患摘牌通知,通知中表述华利得公司已按要求整改完毕。

  “我们从那时才知道,原来小区消防设施有问题。
虽说2014年年底‘摘牌’,但其实之后小区里各种消防设施故障不断,不是楼内高层消火栓没有水,就是小区里消防水管时不时出现跑冒滴漏需要抢修,这种情况一直持续至2020年前后。
”居民李先生告诉,因为当时看到一些外省市高层发生火灾的,一些居民对于自家消防安全问题愈发关注,于是他们自发开始通过各种渠道向蓟州区内各相关部门反映这一问题,但时至今日问题依然没有得到解决。

  小区物业公司一位姓黄的负责人告诉,他们是2022年6月正式进驻小区,在和前物业公司进行交接时,唯独消防设施没有接收。
“前物业公司说小区建成后,开发商并没有将消防设施移交给他们,他们自然也没办法移交给我们。
我们自己找过开发商,通过居委会和街道办也找过开发商,但开发商压根儿不理我们。
”这位物业负责人表示,楼内消火栓里没有水其实是因为他们把阀门关了。
但他们这样做实属无奈,只要把阀门打开不是爆管就是跑水,肯定会影响电梯使用和居民出入,而且由于没有办理消防设施移交,他们不知道管路走向,甚至都不知道应该怎么修。
物业公司负责人说,他们和居民一样,天天提心吊胆。

消防隐患到底何时能排除?(二期公寓乐园物业开发商) 汽修知识
(图片来自网络侵删)
属地多次开会研究,存在阻力推进缓慢

  离开小区后,来到距离小区不远的蓟州区文昌街道办,见到该街安全管理办公室一位姓刘的负责人。
这位负责人表示,对于乐园公寓(二期)消防隐患的问题,街道办高度重视,十余次利用吹哨报到机制召集相关部门开会专题研究解决方案,但目前确实存在一些阻力。

  这位负责人介绍,根据他们所掌握的情况,乐园公寓(二期)出现消防隐患问题,最早可追溯至2014年,后经整改,问题得到解决。
从2020年1月开始,他们陆续接到居民反映说乐园公寓(二期)所有楼道内消火栓又没水了。
之后他们与消防支队、属地派出所等单位,对小区开发商华利得公司负责人吕某和前物业公司负责人方某进行了约谈,被约谈方表示将积极整改,相关整改工作于2020年8月底完成,街道办与消防支队、派出所也对其进行了联合检查,当时楼内消防设施内已经有水了。

  时间来到2021年年底,街道办再次接到社区居委会反馈,乐园公寓(二期)消防管道7层以上没水,经过他们核实,问题属实。
相关部门再次共同约谈开发商负责人和物业负责人,两人承诺将展开突击维修,并于2022年1月20日前将全部消防系统维修完毕。
但是在2022年1月3日,相关部门再次对乐园公寓(二期)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隐患问题未整改完成。
因开发商及物业公司在消防隐患整改工作中态度消极、进展缓慢,区消防支队随即对开发商下达三万一千元行政处罚。

  2022年3月,乐园公寓(二期)成立业主委员会,因为对老物业的服务不满意,业委会开始着手选聘新物业公司。
新老物业更替,有一系列工作需要交接,消防设施就是其中一项,交接之前华利得公司委托第三方公司出具了一份《建筑消防设施日常检测报告》,报告结论为:乐园公寓(二期)消防设施合格。
但这份报告没有盖章。
居委会联系开发商索要有公章的检测报告,开发商称有公章的检测报告已给老物业。
但经社区与老物业核实,物业方面称未收到有公章的检测报告。

  2022年5月底,乐园公寓(二期)完成新物业选聘工作,新老物业当天开始办理交接手续。
6月2日新物业组织人员对乐园公寓(二期)消防设施进行检测,发现依然存在消防安全隐患问题,随后新物业将问题上报居委会。
此后,街道办、居委会、新物业、业委会前后几十次联系华利得公司负责人吕某,希望其说明消防设施情况,并主动与新物业办理消防设施移交手续。
吕某则以本人正在住院不了解情况、华利得公司濒临破产已经被其他公司代管等借口搪塞,再后来,吕某干脆就不接电话了。
2022年8月,居委会绕开吕某,联系到开发商负责维修消防管道的人员张某。
据张某说,小区消防管道的补漏已经完成,可以给水但不能给压力,因为地下消防管网已经破损,一旦给压存在地下管网漏水风险。
如要彻底修缮,只能更换部分管网。

  针对这一情况,街道办经过与相关部门研究,决定分两步走。
其一,建议业委会就消防问题起诉开发商,要求其履责。
另一方面,与区住建部门沟通,看能否动用小区应急解危专项资金,彻底修复小区地下消防管网。

  目前,推动此事主要遇到两方面阻力。
其一,业委会就乐园公寓(二期)等消防问题对开发商提起诉讼,因不符合受理条件被蓟州法院予以驳回。
其二,今年3月底,在相关吹哨报到会议上,区住建委同意新物业可以报请正常程序使用应急解危专项资金对乐园公寓(二期)消防进行维修。
但到了今年6月初,区住建委改口称开发商与老物业之间,老物业与新物业之间没有消防设施接收移交手续,故新物业不能使用应急解危专项资金。

  安管办姓刘的负责人说,目前要求开发商及老物业移交消防设施相关材料,对方拒不提供,业委会起诉开发商不履责也被驳回,而想动用应急解危专项资金先维修又因为缺少“手续”无法申请。
目前街道办也想尽快解决乐园公寓(二期)的消防隐患问题,但相关路径都走不下去了。

区安委办开联席会,问题解决初露曙光

  离开文昌街道办,又赶到蓟州区住建委物业服务中心,该中心一位姓张的工作人员告诉,他们在面对乐园公寓(二期)消防安全隐患一事上没有设置阻力,反而一直在帮助街里和居民出谋划策。

  这位工作人员表示,之前有业主拨打12345热线向他们反映,消防设施损坏应该就是开发商的责任,应该由开发商负责,不同意使用小区应急解危专项资金。
针对业主反映的问题,他们向街道办提出过两个方案:1.能否由申请应急解危专项资金改为申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2.业主对于使用应急解危专项资金有异议,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研究。

  对于区住建委的解释,现场联系到文昌街道办,安管办的那位负责人表示,经过研判认为,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需要三分之二的业主参与,并取得其中二分之一业主的同意才行,如果现在开展入户民调,向居民解释消防设施隐患维修整改过程,居民难以理解,反而可能形成巨大不稳定因素,将对推动乐园公寓(二期)消防隐患问题解决更加不利。

  将了解到的情况反馈给反映人,几位反映人无奈地表示,两个部门所说都有道理,但是小区内的重大消防隐患,到底何时才能排除呢?

  12月8日,将相关问题反馈给蓟州区应急管理局,该局局长王宏伟表态,12月11日,应急管理局将召集相关部门开会专门研究此事。

  12月11日17时,蓟州区应急管理局回复称,当天下午,经区安委办会议研究决定,启动应急维修资金使用程序,尽快维修乐园公寓(二期)消防系统。
由文昌街道办事处、乐园社区党组织、新物业、业委会、区住建委共同做好居民解释工作。
各部门抓紧走程序,做好施工各项准备工作,等天气适宜马上动工。

(据12月13日今 胡智伟 文并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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