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羊城派 秦小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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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被交警约谈

41岁男子东莞塘厦市民蔡某是一位有着16年驾龄的老司机,除了偶尔磕磕碰碰,没出过什么事故。2019年8月19日他却突然接到交警电话通知,让他到东莞塘厦交警大队座谈。原来,5天前,因为蔡某让车内的两名儿童从天窗中探出身子,被群众举报。交警调查确认属实后,才让蔡某来到交警大队。最终,根据相关法规,交警给予蔡某驾驶证记2分、罚款100元的处罚。
日前,塘厦交警大队接到群众举报,8月14日下午,一辆粤S牌号的白色小轿车在塘厦镇内道路行驶时,两名儿童从车顶天窗中探出上身,一路招摇过市,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视频监控记录显示,8月14日下午到傍晚,在沿河路江源路路口、塘厦大道南环市南路路口、塘厦大道南环市东路路口等多处监控视频中均发现了这辆车,而且这辆车经过每个监控点时,两名儿童都钻出天窗,半个身子在车外。
接到群众举报后,塘厦交警大队随即调取了周边路段监控视频进行调查取证,并决定约谈这辆车的所有人蔡某。8月20日上午,蔡某来到塘厦交警大队。面对民警询问,蔡某承认,当天确实是他在开车,载着两个孩子去某公园游泳,大的9岁,小的6岁,当时两个小孩都坐在后排,大的比较顽皮,打开了天窗,于是两个孩子都把头钻出了天窗。起初,他只顾开车,没有注意到,发现后,觉得车速不快,应该没什么问题,就没有制止。
塘厦交警大队民警当即指出,蔡某的违法行为非常危险,这样纵容孩子当心出大事!
民警指出,作为驾驶员,在驾驶车辆中,一定要观察周围的交通环境是否安全,车门、车窗有没有关好,不能让车上乘客站起来,这是驾驶员的职责和义务。这种行为平时不注意,或许会酿成大的祸端。如遇车顶有硬物飞来或高空悬物时,头很容易受伤。如遇紧急刹车,天窗有可能伤及孩子的脖子和肋骨,甚至会被甩出窗外;如果天窗具有熄火自动闭合功能,一旦车辆熄火,孩子极易被夹伤。经过民警教育,蔡某意识到自己行为的危险性,表示愿意接受处罚,一定吸取教训,绝不再犯。
据了解,蔡某这样的行为已触犯交通法规,属于交通违法行为,根据相关法规,交警给予其驾驶证记2分、罚款100元的处罚。
来源 | 羊城派
责编 | 谢红 江文华
实习生 | 赖楚怡